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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崂山啤酒回应中奖500听仅兑换500毫升:外包装罐体有明确解释
    来源:小9直播足球发布:2023-12-03 15:54:34访问量:1

      @崂山啤酒12月21日发文回应“中奖500听仅兑换500毫升”事件,指出外包装箱体及罐体上有明确解释,“凭拉环内‘叁圆换购’字样,可在售点加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ml罐壹罐”。

      同时表示,依然无比感谢消费者善意的建议和提醒,将奖励这位消费者500听易拉罐产品。

      据@沸点视频,12月20日,南阳的李先生在饭店吃饭时,无意中发现买的崂山啤酒中奖,显示“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听”。

      心情激动的李先生表示,“我可能要发达了!我喝了个青岛崂山啤酒,中奖了!500听,看到没有,截止到明年6月31日。”结账时李先生傻了眼,商家说,“这一段时间早就过了,夏天的酒你怎么现在拿来兑呢?”当时就没给兑,李先生没有想太多然后就走了。对此,崂山啤酒有关人员回应称,换购青岛原酿500听是指500毫升,不是指500罐,“这个活动目前没有过期,只要有售崂山啤酒产品的地方都可以兑换。”此事经过多家媒体报道

      此前已有多名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12月21日,崂山啤酒官方微博回应“中奖500听仅兑换500毫升”一事,称外包装箱体及罐体上有明确解释:“凭拉环内‘叁圆换购’字样,可在售点加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ml罐壹罐”。

      对此,崂山啤酒表示感谢这位消费者善意的建议和提醒并将奖励这位消费者500听易拉罐产品。对于此事,有网友吐糟——

      Tsingtao磊 :啤酒厂内部人士都知道,确实是会写500听,读作五零零听。一听500ml的简称,不算欺骗消费者啊。不过崂山啤酒官微能够答复消费者给予500罐啤酒,结果还行。

      幼儿园的可爱担当·:呵呵呵呵呵呵呵不承认自己错了还线听,太能狡辩了,崂山的法务就来干这个的?砸自己招牌!而且一听啤酒也就3块钱,让人家加3块换一瓶,人家自己去超市买不好么?

      别吻:其实还是自己的错,就应该按照中奖信息去奖励,这也是不错的宣传。这么好的机会浪费了,还落得如此下场。真的要好好反思,而不是这点损失还要斤斤计较。

      爱音乐的orangecounty珺:一听就是一罐啊,500听就是500罐,我也是这样理解的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对此解读道,其一,拉环上的中奖信息即表面消费者与崂山啤酒达成了一个要约,从该角度解读是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其二,在履行过程中有“听”和“毫升”的争议,如有附加说明并提前告知消费者,则以该说明为准,如无提前说明,按照约定俗成一“听”就是生活中的一罐,应该给这位消费者兑奖500罐而不是奖励;其三,消费的人在约定时间内兑奖却被拒,该商家有消费欺诈之嫌。

      喝啤酒“开瓶有奖”发现中了500听,兑奖时发现过期又空欢喜,最后又发现没过期,但500听其实是500毫升近日河南南阳的李先生就经历了这样的心情起伏。

      李先生买崂山啤酒中了“开瓶有奖”,中奖信息显示加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听,截止日期是2021年6月30日,但他去所购买的商家兑换时,商家以活动过期为由拒绝。

      随后李先生又致电崂山啤酒客服,客服回应称:“活动没过期,但这里的500听是指500毫升,不是指500罐,这样写是为了方便工作人员识别。”事件引发热议后,12月21日晚,崂山啤酒官微回应称,外包装箱体及罐体上有明确解释:“凭拉环内‘叁圆换购’字样,可在售卖点加3元换购青岛原酿500毫升罐壹罐”,同时表示,“我们依然无比感谢消费者善意的建议和提醒,我们将奖励这位消费者500听易拉罐产品。”

      先是“活动过期”不给兑换,后是“500听其实是500毫升”,两次的不同解释,也被网友怀疑崂山啤酒就为了逃避兑奖,“方便识别”也是临时编出来的理由。一时间“玩不起就别玩”“崂山啤酒凭一己之力改变了量词的含义”调侃四起。

      无论是生活常识也好,还是查现代汉语词典也罢,“听”做量词时用于听装的食品。然而到了崂山啤酒这里,居然解读出新的意思,“听”成了“毫升”的代名词,“500听”也就变成了“500毫升”。涉事企业这样回应消费者的正当兑奖诉求,不仅扭曲了量词的含义,也有违企业伦理中内含的“诚信品质”。

      从企业公关的角度来看,对公司形象也是一种损伤——虽然之后表示奖励消费者500听易拉罐产品,但丢了的形象难以挽回。

      一个市场只应该有一个计量标准,而不是企业“以我为准”的标准。涉事企业回应,这样做主要是为便于内部工作人员识别,这未免让人疑惑,难道500毫升很难辨认吗?作为一家规模很大的现代企业,当然应该有严格的标准,并与现代社会通行的规则、度量衡接轨,这不单单是为了货物流通的方便,也是企业一定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任何企业都应该遵循并执行这样的普遍标准,而不能置身事外,甚至自己搞出一套“暗语”,以阻隔市场。“听”就是“听”,毫升就是毫升,岂能私下打通?

      再者,企业行为应思考一般消费者的认识水平和识别能力。涉事啤酒企业如果真的搞什么内外有别的做法,那显然不可取。什么叫“站在公司角度考虑”?这样垄断兑奖的“解释权”,很难不让人怀疑在逃避兑奖:难道企业发售到市场的有奖销售啤酒,不应该站在消费的人立场上考虑吗?

      既然当初已经设定奖项了,对于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宣传,尽管“开瓶有奖”是一种不针对特定对象的承诺,但终归是承诺,消费者中奖了,企业就应该痛快践诺,这才是诚实守信的态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的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均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就此事而言,企业如果爽快兑现奖项,可能还会赢得一批网友的点赞,对公司的诚信经营来说也是一次好的“出圈”宣传。